2008年11月5日 星期三

1051 in 5.11.2008



(Cut/paste from: 5.11.2008 Orientaldaily.on.cc)

郭應泉判還逾億孖展數
曾 任 中 華 發 展 ( 1051 , 現 稱 智 富 能 源 ) 主 席 的 郭 應 泉 偕 同 其 私 人 公 司 Shimada Ltd. , 曾 遭 清 盤 中 的 新 中 港 財 務 入 稟 追 款 , 涉 案 債 務 源 於 Shimada 開 設 股 票 孖 展 戶 口 。 追 款 案 昨 在 高 院 開 審 , 法 官 在 Shimada 及 郭 應 泉 無 派 代 表 應 訊 下 , 裁 定 他 們 須 繳 還 約 1.17 億 元 。

Shimada 九 五 年 在 新 中 港 系 的 新 中 港 證 券 開 設 股 票 孖 展 戶 口 , 新 中 港 財 務 則 提 供 資 金 , 戶 口 原 拖 欠 4,900 萬 元 本 金 , 但 因 欠 款 未 還 , 本 金 連 利 息 現 滾 存 至 1.17 億 元 。 至 於 郭 應 泉 則 於 九 八 年 二 月 簽 任 擔 保 人 , 以 換 取 新 中 港 財 務 繼 續 向 Shimada 的 戶 口 提 供 資 金 , 故 郭 與 Shimada 須 承 擔 上 述 相 同 金 額 。

融 資 購 股 只 還 870 萬 根 據 資 料 , Shimada 曾 透 過 董 事 於 九 五 年 十 一 月 至 九 七 年 一 月 期 間 , 多 次 利 用 新 中 港 財 務 提 供 的 融 資 安 排 , 向 街 外 購 入 4,500 萬 股 中 華 發 展 , 涉 資 約 5,800 萬 元 , 但 Shimada 只 償 還 了 870 多 萬 元 。

新 中 港 財 務 昨 亦 同 時 向 另 一 人 士 Wong Tin Shu 追 討 類 似 孖 展 戶 口 欠 款 , Wong 同 於 九 五 年 開 設 證 券 戶 口 , 並 獲 新 中 港 財 務 借 款 。 Wong 曾 一 度 辯 稱 他 代 Shimada 投 資 , 是 Shimada 的 代 名 人 。 但 新 中 港 財 務 指 Wong 的 說 法 沒 有 證 據 支 持 , 他 昨 天 亦 沒 有 到 庭 , 法 官 最 後 判 他 須 償 還 本 息 逾 600 萬 元 。
【 Apple 報 5.11.2008 訊 】
已 淡 出 幕 前 的 女 藝 人 李 若 彤 , 其 前 上 市 公 司 主 席 男 友 郭 應 泉 , 早 年 出 任 一 間 公 司 的 擔 保 人 , 向 現 已 清 盤 的 新 中 港 財 務 借 入 孖 展 款 項 , 因 沒 有 履 行 還 款 責 任 , 遭 新 中 港 財 務 興 訟 追 討 。 案 件 昨 日 在 高 等 法 院 審 訊 , 郭 應 泉 及 該 公 司 均 缺 席 聆 訊 , 法 官 終 判 新 中 港 財 務 勝 訴 , 郭 應 泉 及 該 公 司 均 須 還 逾 1.17 億 元 及 有 關 利 息 。 原 告 新 中 港 財 務 有 限 公 司 , 被 告 Shimada Limited 及 郭 應 泉 。 原 告 指 Shimada 於 95 年 4 月 在 原 告 開 設 孖 展 戶 口 , 曾 借 下 本 金 4,900 萬 元 , 及 後 由 郭 應 泉 做 擔 保 人 。 惟 截 至 99 年 6 月 , Shimada 欠 下 原 告 本 金 連 利 息 等 逾 7,300 萬 元 , 郭 未 有 履 行 擔 保 人 責 任 還 款 。 李 若 彤 跟 比 她 年 長 20 年 的 郭 應 泉 拍 拖 逾 10 年 。 郭 應 泉 曾 任 中 華 發 展 主 席 , 惟 97 年 金 融 風 暴 後 出 現 財 政 困 難 , 惹 上 錢 債 官 司 , 但 李 若 彤 對 男 友 不 離 不 棄 。 案 件 編 號 : HCA11030/99 、 565/05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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